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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境示意圖。圖/Ingimage 分享 facebook NCC今天說,4G第3波釋照採2階段式競價機制,先「數量競價」再「位置競價」;預計今年10月中下旬辦理競價,希望今年底前完成釋照。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下午舉行記者會表示,針對行動寬頻4G第3波釋照,參考歐美國家競價方式,決議透過2階段式競價機制,落實頻譜資源使用效率最佳化及公平競爭,促進加速寬頻建設。NCC說,這次規劃釋出原3G業務使用的2100MHz頻段(上下行各60MHz)及新增釋出1800MHz頻段(上下行各15MHz)。2階段競價方式,NCC表示,先是「數量競價」,決定競價者標得頻寬數量,將競標標的以小區塊上下行各5MHz規劃,共15個小區塊;之後是「位置競價」,由業者先協商頻率位置,如未能達成協議,以1回合競價方式決定。NCC說,得標者為3G業者時,其得標的頻率位置應至少有5MHz為其既有使用頻率;得標者頻率位置均為連續,其中2100MHz頻段新增釋出的5MHz是閒置頻段,標到可立即使用。標金部分,NCC表示,4G第1波釋照底標新台幣350億元,標金達1186億元;第2波釋照底標150億元,標金達279億元;第3波釋照預算編列是200億元收入。NCC說,這次也附加業者相關建設義務,得標業者應在事業計畫書載明逐年增加偏遠地區高速基地台建置數量及人口涵蓋率時程計畫;得標者為既有業者時,其建置數量及人口涵蓋率應優於得標前核准事業計畫書規劃,提升偏遠地區行動寬頻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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