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同性伴侶梁宗慧、朱姵瑄為了戶政機關不讓其登記結婚提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上午開庭。伴侶盟/提供。 分享 facebook 女同性伴侶梁宗慧、朱姵瑄為了戶政機關不讓其登記結婚提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上午開庭,律師團請求法院依據釋字748解釋,撤銷原處分並直接命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並庭呈台大國發所教授劉靜怡的鑑定意見書,認為司法機關也應扮演「憲法守護者」的角色,有責任維護人民基本權力。本案專家鑑定人劉靜怡指出,捍衛憲法的人民基本權,權限並非司法院大法官所獨享,各級法院及行政機關都有此義務。全案緣於2014年8月1日號召30對同性伴侶至戶政機關登記結婚被拒後,義務協助其中三對同性伴侶進行司法訴訟,三個案件2015年4月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陸續開庭審理,同年8月伴侶盟律師團代理祁家威先生聲請釋憲後,三個案子皆暫停訴訟,等待大法官釋憲結果。釋字748號解釋今年5月24日出爐,認定民法親屬編婚姻限制同性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親密性、排他性的永久結合關係,有違憲法保障的婚姻自由、平等權,宣告違憲。釋憲文並要求有關機關在兩年內修正或制定相關法律,若立法屆時未完成,同志依民法規定至戶政機關辦結婚登記。本案為伴侶盟律師團代理訴訟的第三對女同志伴侶。許秀雯和陳明彥律師今重申,大法官釋字748號解釋所稱的兩年是拘束立法機關,行政機關原本拒絕同性伴侶登記結婚的理由已違憲,應該撤銷原處份,讓當事人登記結婚。許秀雯強調「時間不等人,生命其實很脆弱。」梁宗慧、朱姵瑄也出庭,表示兩人在2012年已於加拿大結婚,但即便她們拿出結婚證書,當姵瑄因憂鬱症住院,院方還是拒絕宗慧過夜陪病。朱姵諠說,自己雖然逐漸好轉,但有時仍有住院需求,但一想到之前的住院經驗,梁宗慧無法陪伴身旁,又得來回奔波醫院,兩人彼此擔心對方,根本無法好好養病,所以不敢住院。中正戶政事務所則指出,依據內政部的函,目前若法制化尚未完成,戶政機關就沒有法律依據可以為其登記。法官諭知今日準備程序終結,擇期再行言詞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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