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姓計程車司機搭載來台自由行的3名韓國女子,卻在飲料內下藥,並猥褻其中1名女子,士林地院依以欺瞞之方法使人施用第三級毒品、利用駕駛供不特定人運輸之交通工具之機會犯以藥劑強制猥褻罪判他11年徒刑。高等法院今開庭,詹訴苦「一審判太重了啦!」希望能減刑;被害人律師張衞航表示,被害人無和解意願。臉書粉絲專頁「????-留學日記」1月14日時引述韓文網站「cafe.naver.com」發文,稱有3名韓國女子來台5天4夜,為了旅程方便,包了一台計程車代步,但3人「發出求救」,稱12日晚間在計程車上喝了司機提供的優格後失去意識,其中一名女子疑被扒開絲襪與底褲。消息曝光,輿論譁然,詹姓司機也旋即遭捕。3名韓女是1月11日來台,透過旅遊網站向詹包計程車;12日,她們從九份上計程車時,詹給3人飲料,其中一人喝了一口覺得很苦沒繼續喝,另兩人將飲料全喝下。車到達士林夜市時,兩名女子昏睡,清醒的韓國女子下車逛夜市,詹趁機將車開至偏遠處作案,他撫摸其中一名面容姣好的女生下體、胸部。一名韓女說,九份那天,詹姓司機給每人1個牛軋餅和1罐飲料,飲料都已經插好吸管,喝時有「苦苦的味道」,詹還堅持「喝完飲料才出發」。詹(39歲)賣過鹹水雞,前年開始開計程車,小孩由前妻撫養,羈押期間,另名孩子7月出生。詹2014年起到新光醫院就診,被診斷有廣泛性焦慮症、憂鬱症,也因此取得含第三級毒品氟硝西泮、第四級毒品佐沛眠成分的藥品。一審法官認為詹嚴重影響我國觀光形象,更不知尊重被害人性自主權,判他11年徒刑。檢方雖起訴加重強制性交罪,但詹姓司機解釋因上廁所時手淫,「沒擦乾淨」,他在猥褻韓女時,精液才沾到她內褲,否認性侵。被害人也說,沒感覺「有異物」。高院今開庭時,詹只承認磨安眠藥給韓國客人喝,堅稱「不知道安眠藥就是第三級、第四級毒品啊!」並認為士院判得太重,希望上訴後能減輕刑罰。詹姓計程車司機下藥猥褻來台觀光的韓國女遊客,他一審時遭判11年徒刑,高等法院今開庭,他訴苦「判太重啦!」記者王宏舜/攝影 分享 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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